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属于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
(一)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共有62个政法编,14个事业编,实有政法编61人,事业编14人,退休40人,聘用制书记员26人。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法警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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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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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553.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9.62万元,增加5.35%,增加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结转项目经费增加。二是由于人员工资普调,本年人员类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2553.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9.62万元,增加5.35%,增加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结转项目经费增加。二是由于人员工资普调,本年人员类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255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9.32万元,占比98.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34.5万元,占比1.3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255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32万元,占比76.02%,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12.5万元,占比23.98%,主要保障检察办案所需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3.8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62万元,增加5.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与上年相比,结转项目经费增加。二是由于人员工资普调,本年人员类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489.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16万元,增长5.11%,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长,基本支出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8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2万元,增加1.61%,增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加87.5%,增加主要是信息网络运维服务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均工资水平增加,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均工资水平增加,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36.69万元,比上年增加8.62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均工资水平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7.82万元,比上年增加9.93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均工资水平增加,养老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3.91万元,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均工资水平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院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41.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4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5.07万元、津贴补贴601.88万元、奖金90.47万元、住房公积金136.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
2、公用经费199.1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3万元、电费25万元、取暖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5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612.5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7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加89.25%;增加原因是本年有公车购置计划,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54万元,增加223.64%。增加原因是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本年有公车购置计划。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同,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8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由于2025年没有公务接待费用发生,所以本年预算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2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99.13%,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加90.7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54万元,增加223.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00%,增加是由于本年有公车购置计划。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加100%,增加是由于上年没有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2万元,增长69.68%,增长原因是上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控经费支出,本年年初预算按正常需求安排。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11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2.15%。主要原因是人员总数增加,公务交通补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7.08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万元:空调机9万元、复印纸4万元、沙发类1.2万元、扫描仪3.6万元、服务器9.5万元、液晶显示器2万元、小型客车2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3万元、文件柜8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7.0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04.98万元、印刷服务1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20万元、房屋修缮30万元、软件运维服务25万元、网络接入服务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8辆,价值163.58万元,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等用车;执法执勤车辆8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一线办案提审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等,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
四、2026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12.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分别为办案(业务)经费455.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6年公开填报预算项目分别为办案(业务)经费455.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7万元,合计612.5万元。为了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2025年我院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设置绩效目标,并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对不同项目的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设定指标值,以期达到绩效指标评价项目执行情况,详见预算公开表11。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孟谦 联系电话:0471-527745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