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 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法警队、检察室。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赛罕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659.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1万元,增长0.91%,变动原因:一是由于年中有国家赔偿案件,追加国家赔偿经费;二是地方财政拨付退休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1.03万元,增长11.3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659.8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659.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71.03万元,增长11.35%,变动原因:一是地方财政拨付退休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78.33万元,金额较大,本年全部列支。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上年年末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 2659.8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659.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1.03万元,增长11.35%,变动原因:一是地方财政拨付退休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78.33万元,金额较大,本年全部列支。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结余分配事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事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659.8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68.40万元,占 96.5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91.45万元,占 3.4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659.8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836.37万元,占 69.04%;
本年项目支出 823.49万元,占 30.9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568.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34万元,下降2.55%,变动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9.58万元,增长7.52%,变动原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78.33万元,金额较大,本年全部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568.40万元。与年初预算 2635.7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7.4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28.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8.96万元。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没有国家赔偿案件,年中实际发生国家赔偿案件,追加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2233.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16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493.14万元,支出决算145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61.83万元,支出决算75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办案业务经费有未列支资金。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29.5万元,支出决算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没有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43.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4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1.06万元,支出决算9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0.53万元,支出决算4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56.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7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4.83万元,支出决算4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5.62万元,支出决算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低于测算数,决算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06.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2.9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9.24万元,支出决算10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中有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相比有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756.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6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811.69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49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资本性支出 28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三)其他支出28.96万元。主要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43.62万元,支出决算43.6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43.62万元,支出决算 43.6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3.62万元,支出决算 43.62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本年无因公出国及公务接待任务,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3.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62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6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7.1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62万元,增长38.93%,变动原因:本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为25万元标准,上年为18万元标准,所以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上年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6.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35万元,下降24.58%,变动原因:本年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公车运行较平稳,支出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上年均没有公务接待任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95.0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1万元,增长3.24%,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95.0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1万元,增长3.24%,变动原因:人员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9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7.1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6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4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5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1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的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的运转,确保履行了检察院的职能职责,提升了办案效率。通过项目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98分。全年预算数为523.78万元,执行数为52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年案件受理数大于1200件、物业维修次数大于等于10次、物业保障面积等于13461.41平方米、出差人次大于50次、公开听证大于30次。质量指标:维修改造验收合格率95%、物业服务验收合格率100%、审判监督案件完成率90%。时效指标: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大于等于95%、维修改造按时完工率100%、批捕案件完成时效小于等于7天。成本指标:办公费小于97万元、物业费等于112.5万元。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效益指标:办案人员能力得到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可持续保障办案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未完成:成本指标中印刷费和维修费超绩效目标值,原因一是本年因案件办理及普法宣传需要,印刷相关材料较多,所以超年初预算。二是由于侦查指挥中心和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改造,维修费支出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前的调研,合理预留业务需求空间,及时调整预算。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72分。全年预算数为292.23万元,执行数为284.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购置办公设备38台、车辆购置1台。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小于100万元、车辆购置成本小于25万元。时效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大于90%。质量指标:设备故障率小于10%。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90%。效益指标: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6年、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年度完成有偏差,主要原因是年度办案过程中新增设备配置需求,导致超年初设定值购置设备。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前的调研,合理预留业务需求空间,及时调整预算。
3.国家赔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执行数为2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根据赔偿人支付申请,对当事人作出赔偿,赔偿金为28.96万元。效益指标:较好的补偿申请人损失。满意度指标:申请人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业务工作情况的复杂性,有时绩效指标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运行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制定各项绩效指标值时多向业务部门征收意见制定更加符合情况的绩效指标值,更好地反映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523.78 |
523.78 |
522.88 |
10 |
99.83 |
9.98 |
其中:财政拨款 |
498.78 |
498.78 |
498.56 |
—— |
99.96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其他资金 |
25 |
25 |
24.32 |
—— |
97.28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通过办案业务费中的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保障日常办案工作需求。强化司法办案,切实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强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
数量指标:全年案件受理数大于1200件、物业维修次数大于等于10次、物业保障面积等于13461.41平方米、出差人次大于50次、公开听证大于30次。质量指标:维修改造验收合格率95%、物业服务验收合格率100%、审判监督案件完成率90%。时效指标: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大于等于95%、维修改造按时完工率100%、批捕案件完成时效小于等于7天。成本指标:办公费小于97万元、物业费等于112.5万元。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效益指标:办案人员能力得到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可持续保障办案顺利进行。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缴纳电话费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00 |
次 |
2 |
2 |
|
购置设备批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3.00 |
次 |
2 |
2 |
|
案件受理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00 |
1200.00 |
件 |
2 |
2 |
|
公开听证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95.00 |
次 |
2 |
2 |
|
出差人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110.00 |
人次 |
2 |
2 |
|
物业保障面积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0 |
万平方米 |
2 |
2 |
|
办公楼维修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00 |
次 |
2 |
2 |
|
印刷材料批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6.00 |
次 |
1 |
1 |
|
质量指标 |
审判监督案件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4 |
4 |
|
案件受理办理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4 |
4 |
|
物业服务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4 |
4 |
|
印刷材料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3 |
3 |
|
时效指标 |
维修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00 |
个工作日 |
3 |
3 |
|
法定时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2 |
2 |
|
批捕案件办理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 |
7.00 |
天 |
3 |
3 |
|
物业保障时长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00 |
年 |
2 |
2 |
|
成本指标 |
公开听证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000 |
142500.00 |
元 |
2 |
0 |
|
物业服务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9 |
112.50 |
万元 |
2 |
0 |
|
差旅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7 |
30.80 |
万元 |
2 |
2 |
|
项目总支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42.68 |
522.88 |
万元 |
2 |
2 |
|
印刷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000 |
14.35 |
元 |
1 |
1 |
|
采购设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84 |
95.80 |
万元 |
1 |
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提升办案效率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司法办案顺利开展 |
定性 |
|
持续保障 |
持续保障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98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92.23 |
292.23 |
284.17 |
10 |
97.24 |
9.72 |
其中:财政拨款 |
292.23 |
292.23 |
284.17 |
—— |
97.24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为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运转,每年需购置一定业务装备,提升检察机关智慧办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
数量指标:购置办公设备38台、车辆购置1台。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小于100万元、车辆购置成本小于25万元。时效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大于90%。质量指标:设备故障率小于10%。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90%。效益指标: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6年、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通用设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38.00 |
台 |
10 |
0 |
|
设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5 |
5 |
|
质量指标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00 |
% |
10 |
10 |
|
设备安装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设备调换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5 |
5 |
|
设备验收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5 |
5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38.00 |
万元 |
5 |
0 |
|
成本控制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 |
4.00 |
%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00 |
年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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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国家赔偿经费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8.96 |
28.96 |
28.96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8.96 |
28.96 |
28.96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条文规定,对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及时将赔偿金拨付到位 |
根据赔偿人支付申请,对当事人作出赔偿,赔偿金为28.96万元。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赔偿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28.96 |
万元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补偿申请人损失程度 |
定性 |
|
好中差 |
好 |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申请人满意度 |
定性 |
|
好中差 |
好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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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4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孟谦 联系电话:0471-527745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4年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