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以下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制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为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加儿童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普及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及技巧,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4月9日赛罕检察院开展了《自我保护,对性侵说“不”!》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拉开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系列活动的序幕。
课堂上,未检办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选取符合未成年人接受能力和身心特点的内容,采取激励式、互动式讲解,通过播放微动画、组织游戏、情景展示等学生容易接受的形式,避免生硬说教,引导孩子们认识身体隐私部位、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怎么办。让同学们了解到什么是“身体界限”,并模拟身体接触界限的多种情况,启发孩子们积极思考,特别是在公交车等未成年人易受侵害的公共场所,教会孩子们注意身体界限的把握和自我保护。
同时,纠正了孩子理解上常见的四个误区:
一、性侵只针对女孩子?
二、孩子还小,不会遭受性侵害?
三、知道如何防范陌生人就行了?
四、坏人会使用暴力,所以练好武功就行了?
课堂上,孩子由刚开始的羞涩到后来的提问、讨论和交流,大家积极抢答,现场气氛活跃。通过学习,孩子们了解到更多潜在的性侵危险,也更清楚在遭遇侵害时该如何应对。
近年来,各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频发,校园应当是最安全的地方,孩子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对于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又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此次赛罕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预防性侵自我保护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积极响应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也被所到学校的老师、家长们称为一场“及时雨”,受到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