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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韦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6-29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韦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韦身为企业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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