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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洪鑫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5-1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洪鑫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洪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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