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完善刑罚交付执行机制”改革任务,规范被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近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交管大队召开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完善了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机制,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在交付执行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对罪犯交付执行各个环节的程序、期限等作出细致规定,有效防范脱管漏管、“纸面服刑” 等问题。此外,针对被判处监禁刑但交付执行时未被羁押的罪犯送交执行流程不规范问题,检察官根据《意见》规定,结合以往案例,进行着重说明。对此,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会上均表示,今后将按照《意见》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交付执行程序的合法性。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破解“收押难”“送监难”等实践问题,切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力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