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增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精确、规范填报,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改版的“三个规定”填报系统,2月21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副主任曾志芳和专门负责“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甄别核查工作的郝娜两位同志进行现场培训,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学习采取“现场教学+答疑解惑”的形式进行,氛围严肃而不失活跃。曾主任从“三个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及如何区分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行为与正常履职等六大方面进行解读。郝娜同志结合最高检行动文件精神,从具体的系统填报实操及如何避免模糊填报和凑数填报等方面进行讲解,授课内容贴合工作实际,通俗易懂,干货满满。培训结束后,曾主任和郝娜同志针对我院检察人员汇总的问题和填报当中的疑惑,进行现场解答。
此次培训学习,使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司法职权的“护身符”。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从凑数填报、模糊填报向准确、精准、规范填报快速转变,做到及时登记、按时报告,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去虚向实,落地见效。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精准填报,教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高质效办案的一项具体要求,确保做到“干预、过问”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了解、指导”必留痕、“违规、违纪”必追责,实现公正廉洁司法,高效优质服务群众,树立风清气正的廉政检察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